准备回乡建房的朋友对宅基地建房政策有一定了解,现在回乡申请宅基地相比以往要难的多,各个地区情况不同对土地规划也不一样,近两年回乡建房的朋友很多,但可建房用地宅基资源紧张,对建房申请严格审批,建房需符合申请条件,走程序拿许可才能动工建房。婺源区是金华市下辖区,当地对农村建房政策内容有哪些要求呢?建房政策有新规,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往下了解。
一、村民建房审批程序
1.村民提出申请。农村宅基地审批以户为单位,由户主为代表,向户口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住宅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级组织摇号。各村每年建立村民动态建房需求库,在需求库中通过统一摇号确定当年的建房户。涉及村民D级危房唯一住房;户内人均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平方米;项目规划涉及需要搬迁等住户优先安排建房。
3.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建立村民建房审批负面清单制。对不列入负面清单内容的建房户,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材料后,实行农村住宅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实行一站式审批,只进一扇门、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并核发《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
乡镇人民政府应督促建房户拆除应拆旧房,经验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核发住宅用地批准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审批结果。
4.及时备案。公告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将相关材料分别报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备案。
二、相关政策支持
(一)区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80亩的建房计划指标,用于保障村民建房,暂定三年;
(二)鼓励村民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乡镇政府、村集体可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金华市婺城区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婺区政办〔2019〕38号)实行“集地券”收购政策标准,对有偿退出宅基地村进行货币化奖励。
(三)鼓励建设用地复垦。区政府安排10%的复垦周转指标,专门用于村民建房、村集体公益建设用地等。
(四)鼓励选择公寓房安置。在乡镇集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内安置的,按照下乡移民有关安置政策审批、选房。在规划区外或中心村等集体土地内集聚安置的,按建筑面积人均90平方米审批。村经济组织成员在安置标准内的建筑面积,按实际建安造价购买,找补市场评估价确定的楼层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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