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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茶陵县农村建房怎么申请建房?

栏目:建房政策2022-04-24 10:2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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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村镇规划建设品位,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新时代之下振兴乡村、建设美丽新茶陵,根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许可法》、《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株洲市茶陵县农村建房怎么申请建房?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村镇规划建设品位,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新时代之下振兴乡村、建设美丽新茶陵,根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许可法》、《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城市规划区、集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村范围以外,村庄规划范围内集体土地上进行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及相关活动的。

二、申请条件

(一)集体土地上的村民住宅建设。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住宅用地。

(1)符合分户条件且无宅基地的;

(2)现有住房用地明显低于规定标准,需要新建住房或者扩大宅基地面积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搬迁的;

(4)向中心村、乡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居且退出原有宅基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农村村民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宅基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

(2)将原有宅基地地上建筑物出卖、出租、赠与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等非法居住用途后,再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3)原有宅基地面积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4)已享受征地拆迁补偿或者安置的;

(5)所申请的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

(6)其他依法不予批准的情形。

3.有旧宅基地的村民申请移址新建住宅的,应当退出旧宅基地。政府应当鼓励其退出旧宅基地。村民委员会应当与其协商并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可以按照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建房户违反约定,不主动退出旧宅基地的,履约保证金依照约定不予退还。

(二)在集体土地上进行经营性生产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建设、临时建设等项目建设。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向乡镇 (街道)提出申请,由乡镇 (街道)依法办理。

三、申请资料

(一)集体土地上的村民住宅建设需提交以下资料:

1.住宅建设申请报告;

2.建房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3.房屋用地四至图及房屋设计方案或通用设计图;

4.改建、扩建住宅的,原宅基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5.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签署的意见和所在村民小组公示情况报告;

6.涉及四邻关系的,提供四邻利害关系人的书面意见。四邻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

7.有旧宅基地的村民申请移址新建住宅的,还要提供旧宅基地退出处置合同,以及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证明;

8.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在集体土地上进行经营性生产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建设、临时建设等项目建设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申报表;

3.经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审定的规划建筑设计图件;

4.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5.由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出具的放线书面意见(或定点放线图);

6.建设用地的四至界限证明材料(占用农用地建设的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7.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的复印件,由法人代表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对以上证件要交验原件;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四、审批程序

村庄建设审批权限和办事流程应当由乡镇(街道)公开,实行审批手续集中办理。

(一)集体土地上的村民住宅建设。

1.提出申请。建房申请人提出书面报告,并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出具意见,并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报;

2.受理申请。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建房人所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符合条件予以受理,对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原因;

3.联合审查。乡镇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规划建设管理所会同乡镇国土所及村组负责人进行联合踏勘、选址、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4.批前公示。对拟批准的内容由规划建设管理所和村民委员会在村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5.乡镇审批。由规划建设管理所将相关审批资料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签字审定(重要的要提交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讨论);

6.核发证件。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由乡镇(街道)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发个人建房用地批准单。对不符合条件与要求的下达不予批准通知书,并说明原因。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农用地转用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标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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