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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安仁县龙海镇建房的审批流程

栏目:建房政策2022-04-24 16:5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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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针对村民建房审批手续办理时间长、牵涉部门多、专业要求高,镇城建办实行“集中式管理”模式,统一收案,集中申报,并联审核,跟踪协办,统一监管,实现村民住宅报建“一个口进,一个口出”。

严格村民建房的审批程序
针对村民建房审批手续办理时间长、牵涉部门多、专业要求高,镇城建办实行“集中式管理”模式,统一收案,集中申报,并联审核,跟踪协办,统一监管,实现村民住宅报建“一个口进,一个口出”。
(一)申请报告。每个村的建房专管员,负责本村村民建房的申报和监管工作。村民的建房申请,经村建房理事会讨论,对符合建房条件,土地权属及相邻没有争议的,讨论通过后在村民小组张榜公布5日,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村委会复核。村委会核实建房户资格(是否已分户,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镇派出所核实村民身份信息,再由建房协管员向镇政府申报。
(二)联合会审。镇政府受理申请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所工作人员参与,进行集中会审和实地勘察。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查实拟建房地址是否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是否符合林业、电力、公路、水利部门的要求。对不符合建房要求的,告知当事人;符合要求的申请,由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每周五制定汇总申请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统一办理。对于规划、国土审批流程的各个环节(包括选址、测绘、编制总规、用地审批、放线等)均由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牵头负责,协助县规划、国土部门进行审批。
(四)施工验收。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和国土所进行现场放线定位后,村民按建筑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村民建房竣工后1个月内,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验收。

明确村民建房的样式标准
   根据《安仁县加强乡镇村规划管理工作方案》、《安仁县农村住宅建设设计图集》的有关规定,结合龙海镇实际,明确村民建房面积、层数和坡屋顶等建设标准。
(一)房屋面积。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面积必须符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荒山荒地的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村内空闲地 和其它用地的不超过180平方米,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30平方米。
(二)房屋楼层。建筑层数原则上实行为3+1层或为2+1层。
(三)房屋坡屋顶。茨冲村、龙海村、平山村和镇政府所在地须建设全坡屋顶;其他地方鼓励建设全坡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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